法案行動
自動駕駛落地倡議
目前進度:倡議修法與跨部會協調中 (30%)
核心資源區 (Resource Hub)
法規典範:明確界定責任歸屬,當車輛處於自駕模式時,駕駛人無須承擔肇事責任,由車廠或營運商負責。
科學數據:FSD 行駛安全性比人類駕駛高出 7 倍,市區道路碰撞率降低 5 倍。
測試基地:包含台南沙崙「台灣智駕測試實驗室」及彰化 ARTC「智慧車電自駕車場域」。
推動時間軸 (Timeline)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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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總質詢】要求開放 FSD 一般道路測試 葛如鈞委員於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指出,全球自駕技術已臻成熟,台灣不應固守 2018 年的舊法規。要求行政院立即成立跨部會平台,研議開放 FSD (Full Self-Driving) 進行一般道路測試,別讓台灣人淪為「交通科技三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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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場域啟用】彰化 ARTC 智慧車電自駕車場域 經濟部投入 10 億元建置,具備全天候、全速域測試能力,模擬濃霧、豪雨等極端氣候,為台灣自駕產業提供國際級驗證環境。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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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委員會審查】交通科技法規停滯 於交通委員會審查「AI 基本法」時,針對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修法進度緩慢提出嚴正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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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2019.02.25 【場域啟用】台南沙崙台灣智駕測試實驗室 台灣首座封閉式自駕車測試場域啟用,提供隧道、行人穿越等基礎情境測試。
2018
- 2018.12.19 【立法】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公布 台灣自駕車發展的起點,確立了沙盒實驗機制,但也成為後來法規停滯的起點。
自動駕駛的全球浪潮
交通事故是全球公共衛生的重大挑戰。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年約有 135 萬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而其中超過 90% 是人為疏失造成。疲勞駕駛、分心、酒駕、超速——這些人性的弱點,讓道路成為現代社會最危險的場域之一。
技術突破:AI 比人類更安全
自動駕駛技術的核心價值,正是透過人工智慧消除這些人為風險。Tesla 在 2024 年發布的安全報告顯示,搭載 FSD(Full Self-Driving)全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的車輛,在市區道路的碰撞率比人類駕駛低 5 倍,若包含高速公路等所有路況,安全性甚至達到人類的 7 倍。
這並非特例。自動駕駛系統透過光學雷達(LiDAR)、毫米波雷達、高解析度攝影機等多重感測器,建構出 360 度無死角的環境感知能力,能在毫秒間計算最佳路徑、預判其他車輛動態,並執行緊急煞車。更重要的是,AI 不會疲勞、不會分心、不會情緒化,能夠 24 小時保持最佳狀態。
法規典範:英國開創新局
技術的成熟必須搭配法規的進化。2024 年,英國通過《自動駕駛車輛法》(Automated Vehicles Act),成為全球自動駕駛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該法明確規定:當車輛處於自動駕駛模式時,駕駛人無須承擔肇事責任,責任由車輛製造商或營運商承擔。
這項突破性的立法,不僅解決了民眾「出事誰負責」的疑慮,更倒逼車廠必須對自家技術的安全性負起完全責任。這種「以責任倒逼安全」的機制,正在推動全球自動駕駛技術從實驗室走向真實道路。
台灣的困境:被 2018 年困住的未來
台灣擁有全球頂尖的半導體製造與車用電子供應鏈。台積電生產的晶片,是全球自駕車的「大腦」;鴻海、和碩等電子大廠,更是國際車廠的關鍵夥伴。然而,在自動駕駛這場交通革命中,台灣卻面臨著尷尬的處境:我們能製造最先進的硬體,卻無法讓這些技術在自家土地上測試與應用。
沙盒思維的侷限
台灣目前的自動駕駛法規,主要依據 2018 年公布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該法確立了「沙盒實驗」(regulatory sandbox)的機制,允許業者在政府劃定的封閉場域或特定路段進行測試。
然而,這種思維存在根本性的問題:真實道路的複雜性,是封閉場域無法模擬的。 台灣特有的機車穿梭、複雜路口、不守規則的行人,這些「在地挑戰」,只有透過大規模的真實路測,才能訓練出適應性強的 AI 模型。
目前,台南沙崙的「台灣智駕測試實驗室」與彰化 ARTC 的「智慧車電自駕車場域」,雖然提供了基礎測試環境,但終究只是「溫室」。就像學游泳,光在岸上練習永遠無法下水,自動駕駛也需要真實道路的「實戰訓練」。
法規停滯的代價
從 2018 年至今,台灣的自動駕駛法規幾乎沒有實質進展。這七年間,全球自駕技術已從 Level 2 (部分自動化) 大幅躍進至 Level 4 (高度自動化),但台灣的法規仍停留在「實驗性質」的框架中。
這種停滯帶來了嚴重的後果:
- 數據荒:沒有真實路測,就無法收集台灣道路的大數據,無法訓練本土化的 AI 模型
- 產業外移:台灣廠商空有硬體製造能力,卻無法發展高附加價值的自駕軟體與系統整合
- 技術落差:當其他國家的民眾已能享受 FSD 帶來的安全與便利,台灣人只能在新聞上觀望
葛如鈞委員的改革行動
面對法規的僵局,葛如鈞委員在立法院積極推動修法,要求政府必須正視自動駕駛技術的成熟度,並提出具體的改革方案。
建立跨部會協調平台
自動駕駛涉及多個部會的權責:交通部管理道路使用與車輛法規、經濟部負責產業發展、國科會掌握技術研發、金管會則涉及保險與責任認定。過去,這種「多頭馬車」的體制,導致各部會互踢皮球,修法進度牛步。
葛委員在 2025 年 11 月 25 日的施政總質詢中,明確要求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協調平台,由院長層級統籌,打破部會本位主義,加速法規調適的進程。唯有統一事權,才能避免政策空轉。
開放 FSD 一般道路測試
葛委員主張,台灣應參考國際標準,在確保安全監督的前提下,開放已通過國際認證的成熟系統(如 Tesla FSD)進入一般道路進行測試。這不是「貿然開放」,而是「有條件的實證」:
- 要求測試車輛配備安全駕駛隨車監控
- 設定明確的測試路段與時段
- 建立即時數據回報與事故調查機制
- 定期檢討測試成效與安全數據
唯有讓 AI 真正學習台灣的道路邏輯,才能發展出真正適合本土的自動駕駛技術。
接軌國際責任法規
針對民眾最關心的「出事誰負責」問題,葛委員明確主張參考英國模式,在法規中釐清「輔助駕駛」(ADAS)與「自動駕駛」(ADS)的法律界線:
- 當系統處於輔助模式,駕駛人仍須隨時接管,責任歸駕駛人
- 當系統處於自動駕駛模式,車輛完全接管控制,責任歸車廠或營運商
這種清晰的責任歸屬,不僅保障使用者權益,更能倒逼車廠提升技術安全性,形成正向循環。
未來願景:更安全、更效率的台灣
推動自動駕駛法制化,不只是技術問題,更是台灣社會能否享受科技紅利的關鍵。
邁向零死亡願景
台灣每年約有 3,000 人死於交通事故,超過 40 萬人受傷。這些悲劇絕大多數源於人為疏失。若能透過自動駕駛技術降低事故率,即使只是減少一半,每年就能拯救 1,500 條生命、避免 20 萬人受傷。這是真正的「科技救人」。
解決運輸業缺工問題
台灣正面臨嚴重的職業駕駛缺工危機。物流業缺司機、客運業缺駕駛,甚至計程車也後繼無人。自動駕駛技術的導入,能有效緩解人力短缺,同時提升運輸效率與服務品質。
產業升級與國際競爭力
當台灣成為自動駕駛的友善測試與應用市場,本土供應鏈就能在「自家門口」累積實戰經驗,從單純的硬體代工,升級為具備系統整合與軟體能力的解決方案提供者。這將讓「台灣製造」真正升級為「台灣創造」,在全球自駕車產業鏈中佔據關鍵位置。
自動駕駛不是科幻,而是正在全球發生的現實。台灣不應因為法規的惰性,錯失這場交通革命。支持葛如鈞委員的修法倡議,讓科技為台灣的交通安全與產業未來,導航出一條更安全、更有競爭力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