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基本法
立法院首場《人工智慧基本法》公聽會 —— 推動台灣 AI 創新發展,開啟數位新格局
2025 年 4 月 16 日,葛如鈞委員攜手國民黨智庫主辦立法院史上第一場《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公聽會,象徵台灣 AI 法治元年正式啟動。因應全球 AI 技術飛速進展,以及社會、經濟、產業、法治等各層面的劇烈變化,台灣必須及時掌握趨勢,制定「以發展為核心、兼顧安全與平權」的 AI 專法,為產業轉型、國際接軌、數位民主奠定堅實基礎。
公聽會草案四大重點 奠定台灣 AI 發展藍圖
1. 發展導向,主張創新才是關鍵
草案明確主張主管機關應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負責,凸顯發展、創新、研發為主軸 —— 不僅要預見 AI 可能的風險,更要大力推動產業升級、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基礎建設投入。台灣不可再錯失 AI 發展良機!
2. 國際接軌,建立風險分級機制
完整參考歐盟 AI 法案、美國行政命令、加拿大法規等國際標準,建立可追溯、可驗證的 AI 風險分級管理,使政府促進創新之餘,能根據不同應用(如醫療、金融等)適度監管,提升台灣國際合作信賴與社會安全。
3. 強化資料開放,守護語言與文化主權
要求政府積極推動資料共享、再利用,特別強調繁體中文語料自主訓練,避免被境外資料壟斷。資料開放是 AI 創新、多元應用及全民監督的基石。
4. 落實數位平權,縮小科技落差
草案特別著重偏鄉、身心障礙、經濟弱勢、原住民族等數位教育資源和 AI 應用機會,要求政府主動補足區域數位鴻溝,讓全民共享科技紅利。
主管機關定位:國科會主導發展、數發部協同監管
AI 已成國家競爭利器,主管機關定位將決定未來方向。國科會專注發展、創新、科研推動及跨部會協調,最適合引領台灣 AI 升級。數發部則專注於風險管理、資安協助。應避免朝令夕改,堅持以科技發展需求作長遠規劃。
為什麼台灣需要《人工智慧基本法》?
- 台灣若無法規制度配合,產業難以整合、國際合作失分。
- 世界各國已有 AI 專法,台灣不立法等於「赤裸奔馳於 AI 浪潮」。
- 完善法制可推動 AI 教育、技術創新、資料治理、數位人權,讓台灣從硬體工廠躍升為智慧國家。
- 草案以「民生優先」促進產學研公私合作,打造公平創新 AI 生態圈。
草案重點條文速覽
- 國科會明定主管機關,落實發展導向
- 設 AI 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協調
- 條文涵蓋資料開放、語言主權、個資保障、預算、產業創新、教育普及
- 強化跨國合作法規調適,銜接國際規範
- 兼顧發展創新與人權保障每一條
閱讀草案全文:檢視草案 (opens in a new tab)
專家學者、部會與會名單
本次聯席公聽會廣邀產官學研及多部會,深入交流建言,共促數位革新!
學者專家名單
序號 | 姓名及職稱 | 所屬單位 | 推薦單位 |
---|---|---|---|
1 | 陳縕儂 教授 | 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2 | 呂冠緯 董事長兼執行長 | 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3 | 林意蓉 經理 | Gogolook 政府關係暨公共政策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4 | 蔡祈岩 理事長 | 中華民國資訊經理人協會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5 | 薛良斌 共同創辦人 | MeetAndy AI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6 | 李建良 特聘研究員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7 | 王志清 共同創辦人暨數位長 | LeadBest Consulting Group | 國民黨黨團推薦 |
8 | 洪毓祥 博士 | 資訊工業策進會 | 民眾黨黨團推薦 |
9 | 郭榮昌 執行長 | 日商優必達株式會社股份有限公司 | 民進黨黨團推薦 |
10 | 許明暉 教授 | 臺北醫學大學大數據科技及管理研究所 | 民進黨黨團推薦 |
11 | 侯宜秀 秘書長 | 財團法人台灣人工智慧學校基金會 | 民進黨黨團推薦 |
12 | 許永真 教授 | 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 民進黨黨團推薦 |
13 | 邱文聰 處長 | 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 | 民進黨黨團推薦 |
14 | 林志潔 特聘教授 |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 | 民進黨黨團推薦 |
各部會書面報告重點整理
註:以下為 AI 摘錄彙整之各部會報告精要。完整原始內容請參考 各部會報告原始檔 (opens in a new tab)
考選部
考選部表示,現行資訊相關職系涵蓋「資訊處理」、「資訊工程」、「資通安全」三子項,如未來因 AI 發展需調整考試類科,將依用人機關提報,配合修訂考規、籌設新職類,配合國家 AI 人力布局。
勞動部
勞動部強調正積極擬定 AI 應用下的就業歧視防制、勞資協商與解僱、勞工隱私行政指引,持續職訓能量推廣智慧科技人才。透過台灣就業通、一站式服務及新職能培訓推動失業者再就業,在數位轉型下保障勞動權益。
金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接軌國際,已頒布「金融業 AI 運用核心原則」與「AI 指引」,涵蓋問責、隱私、穩健運作、以人為本、永續、透明。關注演算法偏誤、資安、消費者權益及科技創新,鼓勵 AI 負責任創新應用普惠金融。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總處 114 年度中央 AI 經費編列 74 億元,為國科會、經濟部、數發部等專案發展財政支援關鍵。未來將隨 AI 基本法推動,滾動調整相關預算,支援 AI 產業鏈持續發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科會聚焦七大原則(永續、人類自主、隱私、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問責)、四大推動重點(創新合作人才、風險管理、權益與資料利用、法規調適),整合國際合作、跨部會治理,專責 AI 基礎科研與人才培育。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強調人工智慧應將隱私作為核心、落實資料最小化與內建安全,所有蒐集、處理、利用可識別個資皆應依法並預作防範,定期追蹤國際趨勢並適時修正自我規範,協助事業機關兼顧創新與權益保護。
衛生福利部
著重 AI 於醫療服務智慧應用,建立負責任 AI 執行中心、臨床驗證中心及 AI 影響性研究中心,落實倫理、臨床安全、隱私、可解釋性及健保連結。規劃醫療 AI 指引提升醫療品質與安全。
交通部
推動「台灣模式」交通 AI 治理,針對高風險應用調適監管,採自律指引及配套法制。建置運輸資料流通平台(TDX)促資料開放,重視數位平權、人本交通、數位轉型與勞動參與。
財政部
既有所得稅法與產創條例均支援 AI 產業租稅優惠,修法擬納入更多 AI 產品抵減與研發投入,高度配合產業創新需求、財政工具促企業技術轉型。
經濟部
產創條例修法納入 AI 優惠,輔導行業應用、中小企業降門檻,免費課程及國際產學合作,持續擴大產業 AI 應用深度與人才供給。
教育部
推動國中小到大專的 AI 素養與跨域人才培育,開發 AI 教材、多元選修、遠距教學、師資增能、AI 教學實作場域建置,高等教育端設置 AI 技術重點單位,產學合作強化連結。
文化部
內部蒐研國際 AI 法制及藝術產業應用案例,發展藝文 AI 應用指引規範創作安全與合理權利,訂定生成式 AI 參賽規範、補助限制條件,兼顧產業創新與著作權益。
中央研究院
成立 AI 風險跨領域小組,從智慧財產、資料保護、風險治理、民主、社會結構及環境評估五層面,持續前瞻建議立法、科技與社會對 AI 的全面影響。
數位發展部
主政推動 AI 基本法,政策聚焦於算力、資料、人才、行銷、資金五大核心推動工具,整合國際法制經驗,建立七大原則與四大施策推動 AI 產業新創。
國防部
監督 AI 軍事應用,規劃專法、設 AI 治理委員會,強化資料保護及風險分級,下階段將與數發部協作檢視既有法規並強化國防安全。
法務部
定位法制支持角色,協助政府資訊公開法、資料開放界線釐清及提供施政法規建議,確保 AI 推動中不違基本法律原則。
行政院
明確肯認 AI 基本法立法關鍵,政策集結數位平權、資料共享、勞動保障、產業創新於條文之中,將加速送交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推動公務體系 AI 知能強化,設 AI 學習專區、多元培訓平台及高階主管共識營,持續提升政府數位轉型效率,邁向 AI 島嶼願景。
葛如鈞委員堅持立場
「台灣 AI 產業要超前佈署,絕不能只是監管,更要大力帶動研發、鼓勵創新。主管機關若只是想控管、劃紅線,台灣永遠都只會在 AI 潮流下原地打轉。AI 的未來,要靠國科會這樣的創新推力量來主導,政府、產業、學界協力前行。」
「這部《人工智慧基本法》是寫給未來 10 年台灣的 AI 憲法,主張發展優先、平權共享、資料自主、鼓勵投資,讓台灣在國際 AI 競逐中不迷航、不落隊。請大家一起守護台灣未來科技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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